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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社律师团讲解人身损害赔偿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7月04日作者:京华时报(北京) 唐琼
前天(2日)上午,本报律师团走进丰台区丰益花园社区,就社区居民关心的“人身损害赔偿纠纷”开展了义务讲座,并接受了社区居民的现场法律咨询。
“朋友家里正好遇到了这样的事儿,我是来帮她咨询的。”居民李女士表示,看到了本报刊登京华律师团进社区讲人身损害的预告,正好身边朋友有这个需求,她特意赶过来向律师咨询问题。
本次走进社区的律所是京华律师团成员之一北京民博律师事务所,结合社会上的热点事件和案例,主讲律师向居民们分析了多种情况下的人身损害索赔案例。讲座之后,律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。
本报律师团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到社区,结合居民的需求,分具体主题并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讲解法律问题。对此活动感兴趣的社区,可发送电子邮件到jhlst@jinghua.cn报名参加。
>>答疑举例
家属自己陪护也可要护工费
李女士:我爱人受伤住院后,没请护工我们自己护理的,我们可以主张护工费吗?
民博律师事务所杨轶律师: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,可以比照护工费用要求对方支付护工费。您可以主张护工费。